杭州市
申报补助:
对在省科技厅云服务平台提交“国高企”认定申请,并通过专家评审(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经费补助。
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此项补助。
认定奖励:对获得科技部“国高企”申报认定(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在享受申报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40万元奖励。
上城区
当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60万元;重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市外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重新认定后,每家奖励30万元。
下城区
申报补助,对在省科技厅云服务平台提交”国高企”认定申请,并通过专家评审(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经费补助,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此项补助。
认定奖励,对获得科技部国高企”申报认定(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在享受申报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40万元奖励。
江干区
对在省科技厅云服务平台提交“国高企”认定申请,并通过专家评审(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经费补助(市区财政各承担50%)。
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此项补助。对获得科技部“国高企”申报认定(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在享受申报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40万元奖励(市区财政各承担50%)。
为做好“国高企”的梯队培育工作,对首次评定为“市高企”的,给予1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先后评定为“市高企”“国高企”的,按“国高企”标准兑现差额部分奖励。
拱墅区
对获得科技部国高企”申报认定(不含重新认定)的拱墅区企业,给予40万元奖励,其中市、区一比一配套。
西湖区
对首次认定并获得通过的国家重点扶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6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
对迁入我区的国家重点扶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30万元的奖励。
萧山区
对新认定和新引进的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的资助(新引进的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财政贡献按一个会计年度计算)。
余杭区
对新引进的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60万元;对区内培育的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一次性奖励40万元,三年后通过重新认定再奖励20万元。
临安区
鼓励企业申报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雏鹰计划企业、青蓝计划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农业科技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1万元奖励。
建德市
将“市高企”纳入“雏鹰计划”培育工程体系,对新认定的“市高企”每家给予20万元培育经费资助。对申请“国高企”认定,并通过省级评审(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补助;对获得“国高企”认定(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在享受申报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40万元奖励。
淳安县
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助30万元(重新认定补助10万);新认定为市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0万元。新列入规上高新技术产业企业补助10万元。
规上高新产业企业年纳税销售额增长10%以上,给予5万元补助。新引进落户淳安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
滨江区(高新区)
首次认定或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富阳区
对提交国家重点扶持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并通过省级评审(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补助(含杭州市奖励)。
对首次认定为“市高企”、“国高企”的,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奖励(含杭州市奖励)。对新引进的“国高企”给予50万元奖励。
桐庐县
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助30万元(重新认定补助10万);新认定为市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0万元。新列入规上高新技术产业企业补助10万元。
规上高新产业企业年纳税销售额增长10%以上,给予5万元补助。新引进落户淳安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