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杭科合〔2018〕8号杭财教会〔2018〕42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2年杭州市科技创新券补助经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各区、县(市)科技局和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二、支持范围
1.区、县(市)科技局按照《杭州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要求发放、使用和兑现的企业券,按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以资金发放文件为准)的兑现总额给予不超过40%比例的补助。
2.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开展科技服务等,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产生的服务费用额,给予10%的创新券补助,单个平台每年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有关要求
1.各区、县(市)科技局要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和完善创新券政策,积极推广创新券使用。
2.各区、县(市)科技局要在5月底前完成创新券补助兑现工作,并将兑现资金文件报市科技局。
3.市级平台和市级载体要及时完成所服务企业的合同登记;市级平台要做好年度的总结和备案工作,填报《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运行情况总结报告》和相关附件。
4.市科技信息研究院负责做好合同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审核市级平台提交的所服务企业的创新券申请兑现有关资料,并查验原件。
四、所需材料
1.各区、县(市)科技局需提交《创新券推广情况汇总表》及创新券资金发放文件各1份。
各创新服务平台需提交《2022年度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运行情况总结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度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运行情况表》各2份。
2.报送地点: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黄姑山路40号604室)。
3.报关时间:2022年5月31日前。
联系人:周美琴 电话:87759145
邮 箱:425653127@qq.com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