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杭州市科技创新券补助经费的通知
来源:杭州市科技局   分类:杭州市-其他-申报动态   发布日期:2022-04-02    申报期限:2022/03/25~2022/05/31    浏览量(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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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区、县(市)科技局按照《杭州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要求发放、使用和兑现的企业券,按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以资金发放文件为准)的兑现总额给予不超过40%比例的补助。2.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开展科技服务等,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产生的服务费用额,给予10%的创新券补助,单个平台每年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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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杭科合〔2018〕8号杭财教会〔2018〕42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2年杭州市科技创新券补助经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各区、县(市)科技局和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二、支持范围

1.区、县(市)科技局按照《杭州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要求发放、使用和兑现的企业券,按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以资金发放文件为准)的兑现总额给予不超过40%比例的补助。

2.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开展科技服务等,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产生的服务费用额,给予10%的创新券补助,单个平台每年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有关要求

1.各区、县(市)科技局要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和完善创新券政策,积极推广创新券使用。

2.各区、县(市)科技局要在5月底前完成创新券补助兑现工作,并将兑现资金文件报市科技局。

3.市级平台和市级载体要及时完成所服务企业的合同登记;市级平台要做好年度的总结和备案工作,填报《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运行情况总结报告》和相关附件。

4.市科技信息研究院负责做好合同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审核市级平台提交的所服务企业的创新券申请兑现有关资料,并查验原件。

四、所需材料

1.各区、县(市)科技局需提交《创新券推广情况汇总表》及创新券资金发放文件各1份。

各创新服务平台需提交《2022年度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运行情况总结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度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运行情况表》各2份。

2.报送地点: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黄姑山路40号604室)。

3.报关时间:2022年5月31日前

联系人:周美琴    电话:87759145

邮  箱:425653127@qq.com

附件:1.图片区、县(市)创新券推广情况汇总表.docx

          2.图片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运行情况总结报告.docx

          3.图片2022年度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运行情况表.xls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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