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省局各有关处(室、局)、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省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高价值专利培育体系,提升创新创造能力,加快打造保护最严、创造最活、生态最优的知识产权强省,现就深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践行“有感服务、无感监管”理念,以全面提升创新创造能力为目标,完善培育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专利布局与科技创新协同,加快核心技术攻关和创新成果转化,推动高价值专利创造成果不断涌现、创造水平全面跃升、创造价值充分释放,发挥知识产权技术供给和制度供给的双重作用,为我省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三个“一号工程”,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完善制度政策体系,促进更多优势资源向高价值专利培育集聚,为创新主体提供优质、高效、有感服务。突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主体地位,以市场为导向,提升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转化效能。
——需求引领、精准培育。聚焦我省三大科创高地、“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的关键领域,通过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推动专利创造和产业需求精准对接,实现关键技术自主可控、引领带动相关产业创新发展。
——聚合资源、协同创新。将高价值专利培育基地打造为创新成果高能级孵化平台,通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服务机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能力协同,形成高价值专利协同培育和转化运用机制,促进创新资源高效利用。
——赋能产业、促进发展。坚持高价值专利布局的效果导向,围绕产业锻链补链强链延链,发挥高价值专利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赋能作用,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助力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底,高价值专利培育体系基本建立,专利创造能力明显提升,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80个以上,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基地15个以上,三大科创高地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3万件以上,全省高价值发明专利总量13万件以上,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件以上,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6000件以上。到2027年底,全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体系更加完善,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充足,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显著增强,累计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150个以上,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基地30个以上,三大科创高地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7万件以上,全省高价值发明专利总量15万件以上,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2件以上,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6500件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项目驱动,打造高价值专利培育增长极
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滚动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服务机构合力培育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发展前景好、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
1.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规划。引导创新主体结合区域、产业、领域实际,明确高价值专利培育的主攻方向、目标任务、方法路径、推进步骤,着力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布局有力支撑传统产业跃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未来产业形成的高价值专利。引导出口型企业制定高价值专利海外布局策略,合理利用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审查高速路(PPH)等途径申请国外专利,提升国际竞争力。
2.规范高价值专利培育过程管理。引导创新主体结合实际,建立涵盖技术需求分析、技术研发、专利挖掘和专利布局、专利申请前评估、高质量专利申请文件制作、专利申请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3.运用专利信息提高研发效能。引导创新主体充分利用专利数据、产业数据等信息开展专利导航、预警分析,开展商业化技术需求分析,聚焦产业发展需求,确定技术研发方向、点位、策略和路径,开展技术攻坚,形成高水平技术创新成果。
4.提升专利申请布局和管理能力。引导创新主体建立以转化运用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强化研发成果披露审查,加强对研发成果的技术先进性、市场属性、可专利性等评估。合理确定专利保护范围,提高专利授权率,着力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高价值专利。跟踪监测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和市场竞争信息,根据需要建立专题数据库,完善专利布局策略,有效适应市场和技术变化。
(二)突出基地牵引,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新引擎
支持综合实力强、管理水平高、条件成熟的创新主体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基地建设,完善高价值专利培育长效机制,将其打造为产业关键技术的研发基地、高价值专利的创造基地和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
5.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引导创新主体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配强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鼓励实施ISO56005等国际国内标准,将知识产权管理贯穿研发、生产和经营全过程,促进创新管理体系与经营生产管理体系深度融合,构建起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创新发展生态。
6.健全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建立融合式的创新创造同步机制,将专利布局嵌入到技术研发过程,实现一体同步、互促共进。聚合高校、科研院所、服务机构等优势资源,推进产学研服强强联合,有效提升创新创造能力。进一步健全高价值专利培育的规划、决策、协调和实施机制,将高水平创新成果有效转化为高价值专利。
7.强化专利运用和保护。建立完善专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开展专利价值评估,通过自行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等方式及时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以高价值专利为基础,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加快形成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的运营生态。建立专利风险跟踪研判和防控机制,依托专业团队,积极应对纠纷,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8.发挥产业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基地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功能,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相关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或其他产业发展联合体,构建专利池,共同推进产业关键技术的专利创造、运用和保护,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总结高价值专利培育的经验做法,通过举办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现场会、成果推介会等形式,加强经验交流、技术研讨与标准宣贯,带动相关产业和区域创新发展。
(三)优化服务供给,做强高价值专利培育加速器
联动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程,构建创新开放、融合共享、供需匹配、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为高价值专利培育提供优质服务和专业支撑。
9.优化“一站式”公共服务。推动各市、县(市、区)建立知识产权“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集成运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等服务资源,形成即时可及、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网络。升级品牌指导服务站,延伸基层专利服务“最后一公里”。
10.提升专利代理服务水平。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度挖掘创新主体需求,指导创新主体在立项、研发、试验、应用等技术创新全生命周期中同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等举措,发挥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效应,合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规范专利代理行为,引导专利代理机构提高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
11.拓宽专利快速授权通道。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扩域提能,引导各地聚焦重点产业新建一批国家级快保护平台,深化专利复审和无效案件的优先审查通道,推进专利权评价报告快速办理试点,整体提升全省快速预审能力,动态调整专利优先审查重点导向产业目录,优化专利优先审查推荐机制,持续压减高价值专利快速获权时间。
12.加强专利信息服务支撑。依托“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等数字化应用,加强专利数据治理,夯实专利数据基础。鼓励各地建立产业专题专利数据库,强化集成共享。常态化实施专利分析评议、专利预警分析,充分利用信息资源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13.开展技能培训和帮扶服务。开展高价值专利“百场培训”活动,每年组织高价值专利培育专题培训不少于100场,其中每个市、县(市、区)、功能区不少于1场。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维中心等机构组建专业服务团队,与辖区重点创新主体建立对接服务机制,加强日常指导帮扶。
(四)注重导向激励,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场
运用举办赛事、遴选案例、评选奖项等方式,鼓励各地探索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模式、机制,推动形成模式推陈出新、活力竞相迸发、成果持续绽放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新格局。
14.强化赛马争先。推动省级层面举办三大科创高地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精心举办杭州市高价值知识产权智能产品创新创意大赛、宁波市专利创新大赛、中国(萧山)生物医药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等系列比赛,鼓励各地立足本地产业举办赛事活动,形成针对不同产业、覆盖不同区域、面向不同主体的专利培育竞赛体系,以赛促育,以赛求新,激发广大创新主体的创新创造热情。
15.强化典型引路。将高价值专利培育作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典型案例评选的重要内容,立标杆、树典型、强引领。总结各地培育工作的创新性举措、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示范性意义,加强交流和宣传,为各地提供有益借鉴。
16.强化奖项激励。用好中国专利奖、省知识产权奖评选抓手,进一步优化评奖体系,更加突出向三大科创高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等高价值专利倾斜,挖掘获奖项目的先进性、典型性,引领带动创新主体对标看齐。鼓励各地设立区域性知识产权奖,强化激励高价值创造导向。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作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高价值专利培育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倒排时间计划,压茬推进实施,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与发改、经信、教育、科技等职能部门密切协同,切实调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和基地建设的日常管理,严格条件把关、项目遴选、过程指导和闭环管理,确保规范实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政策保障。各地要把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基地纳入知识产权资金分配因素,并联动有关部门,加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金融与知识产权政策协同,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对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创新主体,按规定给予专利快速预审、优先审查、专利导航、知识产权预警分析、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知识产权联盟、知识产权运营、海外专利布局等方面支持。强化知识产权标准体系支撑,推动制订实施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三)加强监测考核。各地要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动态监测体系,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对高价值发明专利申请、授权、维持等数据开展监测评估,完善信息统计分析,按时通报相关统计数据。用好考核指挥棒,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考核,突出工作推进和工作实效并重的考核导向。
(四)加强人才支撑。各地要滚动实施之江知识产权人才集聚行动,鼓励出台知识产权代理、评估服务人才入行补助等激励政策,加大高端人才培育和引进力度,规范实施正高级、高级知识产权师评价条件,对在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破格评定职称。推动高校加强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夯实人才储备。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设立知识产权总监,配备专职队伍。加强产业工人知识产权培训,提高产业工人队伍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或有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与省局联系。联系人:知识产权发展处 张 婷 0571-89761317、王恒希0571-8976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