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年费过期了怎么办?该如何挽救?
众所周知,专利授权后需要每年缴纳一定费用来维持专利权有效,俗称专利年费或专利维持费。然而很多专利权人在拿到专利证书后就忘记专利年费缴纳这回事,从而由于专利年费过期而产生滞纳金,甚至导致专利权的失效终止,一旦丧失专利权,该专利就会变成“公众专利”,所谓“公众专利”就是指普通大众都可以随意实施的技术方案。如果不想自己的专利变成“公众专利”的话,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专利年费的缴费时间是从专利申请日起开始计算,专利授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每年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到期前一个月内未缴纳的,专利局还会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如在到期后的一个月内仍未缴纳费用的,那就会产生专利年费滞纳金。
以下为专利年费标准和滞纳金查询表:
三种专利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10年内均可享受年费减缴政策。
由表1和表2所示,专利年费过期一个月是不需要缴纳滞纳金的,从过期的第二月开始产生全额年费5%的滞纳金,同时专利局也会下发缴费通知书,往后逐月增加,直至过期的第六个月产生全额年费25%的滞纳金。注意:只要在专利年费过期的六个月内补缴完专利标准年费和年费滞纳金,该专利就仍然会保持有效状态且不会产生任何问题。
然而专利年费过期超过六个月后则会产生专利权恢复费,目前专利权恢复费为人民币1000元,大概在过期7个月左右会下发专利权终止通知书,此时很多人以为到此专利权就真的终止了,其实并不是,还可以挽救。注意: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还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之日起2个半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此时只要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后2个半月内补缴完专利标准年费、年费滞纳金以及恢复权利请求费,那么就可以挽回专利权。
最后,如果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后2个半月内还未缴纳上述费用,那么就确确实实真的是因为未缴年费而导致专利权终止失效了,而且无法挽回,彻底的变成了“公众专利”。
以下附上专利年费正常缴纳的四种方式:
1、网上缴费
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登陆http://cponline.cnipa.gov.cn,并按照相关要求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
网上缴费仅限于拥有专利电子申请账户的用户登陆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办理缴纳费用,其他通过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用户则无法使用网上缴费。
2、邮局汇款或银行转账
邮局汇款:
收款人姓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商户客户号:110000860。
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
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账号:7111710182600166032。
通过以上两种汇款方式缴纳专利年费时应当准确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申请号和费用名称(或简称)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此外在汇款转账完成后,用户还需要注册和登陆“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http://fee.sipo.gov.cn/”并补充填写相关缴费信息等。
3、专利局办事大厅或各地专利代办处的窗口现场缴纳
窗口现场缴纳的优点就是当场即可拿到缴费收据,而不需要等待邮寄收据;缺点就是需要亲自前往窗口地点;而且并不是所有的城市都有窗口缴费,一般省会城市和较大城市才会有专利局代办处的服务窗口。
4、委托第三方年费管理机构代为缴纳专利年费
以上三种缴费方式对于新手来说有些复杂且容易出错,所以用户还可以委托专业、成熟且可靠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代缴专利年费(例如“专利年费管家”微信小程序)。除了可以随时随地查看所有专利年费的缴费信息外,还可以获得缴费期限前的免费消息提醒,从而有效防止因年费过期而导致的滞纳金和权利丧失问题,彻底解决专利权人的后顾之忧。